许多时候,我们不是不会动,而是不会静。老子认为,有道之人常常能让自己安静,采用一种无为方式解决问题。当然,它在现实中的表现往往成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有是非,只有稀泥的混沌之态。这是需尽量避免的,虽然很多时候避无可避。
第十六章 所有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
原文
致虚极,守静笃①,万物并作,吾以观复②。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③。归根曰静,是谓复命④。复命曰常⑤,知常曰明⑥。不知常,妄作,凶⑦。知常容⑧,容乃公⑨,公乃王⑩,王乃天(11),天乃道(12),道乃久(13),没身不殆(14)。
注释
①致虚极,守静笃:虚,大而空,不带成见;静,宁静,安静。人虚才能接纳更多的实在,人静才能应付更多的变动。大多数人的心境因私欲和外界干扰而不虚空宁静,所以必须做虚空到极点、固守内心宁静到纯一的功夫,以此恢复内心的清明。致虚守静,皆是无为。憨山德清说,认为外物本来没有,谓之“虚”;认为心体本来不动,谓之“静”,世人不知外物本来没有,而自认为实有,所以逐物牵心,其心纷扰妄动。只要认定外物为假象(虚),那心就不会动,于是,致虚极,守静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