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佐西马长老讲过多次,”阿辽沙说,“他也说,一个人的脸常常会妨碍许多对爱还没有经验的人去表示他们的爱。但是人类中间仍然有许多爱,几乎和基督的爱相仿,这是我亲自有所体会的,伊凡……”
“我暂时还体会不到,无法体会,而且有无数的人也和我一样。问题只在于: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人们的坏脾气,还是因为人们的本性就是如此?据我看来,基督的爱人是一种地上不可能有的奇迹。自然他是上帝。可是我们并不是上帝。比方说,假定我能够深深地忍受痛苦,但是别人却永远不会明白我受苦到怎样的程度,因为他是别人,而不是我。此外,也很少有人肯承认别人是受苦者,就好像这是一个什么官位似的。你知道他们为什么不肯承认吗?就因为,比如说,我身上有臭味,我的脸长得蠢,我有一次踩了他的脚。并且痛苦和痛苦也不同,会使我有失尊严的那种屈辱性的痛苦,例如饥饿,还可以蒙我的恩主承认,但只要稍为高尚一点的痛苦,例如是为了一种理想,那就不成了,他很少能加以承认。因为,比如说,他会看着我,突然看出,我的脸和照他想象为了某种理想而受苦的人所应有的脸根本不一样。于是他就会立即把他给我的恩惠夺走,甚至还完全并非由于心存恶意。乞丐,特别是品行端正的乞丐,应该从来不在外面露面,而是通过报纸请求施舍。抽象地爱邻人还可以,有时甚至还得离得远远的,离得近就几乎绝对不行了。如果一切都像在舞台上,像舞剧中那样,乞丐出场的时候穿着绸缎的破衣,披着撕裂的花边,优雅地跳着舞向人乞讨,那还可以欣赏他们。不过只是欣赏而已,绝不是爱。但这些话说得够了。我只是要让你明白我的观点。我本想谈一谈一般人类的痛苦,但不如先限于讲一讲小孩子的痛苦吧。这会使我的论据缩小到十分之一,但还是只限于讲讲小孩子吧。自然这对我是不太有利的。但首先,小孩子们在近处也可以爱,甚至是肮脏的,形容丑陋的都可以爱(不过我觉得小孩子是从来没有形容丑陋的)。其次,我之所以不愿谈大人,是因为他们除去令人生厌,不值得爱以外,还遭到了报应:他们偷吃了禁果,认识了善恶,开始变得‘像上帝’了。而且他们现在还在继续吃。但是小孩们一点也没有吃,暂时还什么错处也没有。你爱小孩吗,阿辽沙?我知道你爱的,所以你会明白为什么我现在只想谈他们。如果他们在地上也遭到极大的痛苦,那自然是受他们的父辈们的连累,受吞食禁果的父辈们的连累而受到惩罚的。但是这种议论是非现世的议论,是现世的人心所不能理解的。无辜的人不应该替别人受苦,何况还是这样的一些无辜的人!你会觉得我很奇怪,阿辽沙,我也会十分喜爱小孩。但你要知道,残忍的人,贪婪成性、欲火如焚的卡拉马佐夫家的人,有时也很爱小孩。孩子们当他们还是孩子时,比如说,在七岁以下的时候,是同大人们有天壤之别的:他们仿佛完全是另一种生物,有着另一种天性。我认识一个在监狱里的强盗,他在干他的营生的时候,有时夜间闯进别人家里抢劫,杀死全家,同时还杀死过好几个小孩。但是在坐牢的时候,竟然出奇地爱他们。他从监狱的窗里成天望着在监狱院子里游戏的小孩子。他跟一个很小的男孩相熟了,他时常到他窗下来,结果竟和他十分要好。你不知道我干吗说这些话,是不是,阿辽沙?我的头有点痛。我觉得忧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