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示
① 从事超声产前诊断的人员和仪器应符合相关规定。产前超声检查应根据相应规范和指南留存标准的超声检查图像、规范书写超声报告。目前筛查胎儿结构异常重要的超声检查时间分别为:11~13+6周、20~24+6周。不同时间检查的内容及侧重点有异,因此每次检查不可被替代,其中孕20~24+6周是筛查结构畸形的最主要时期。
② 中、晚孕期超声检查目的不同,不同的超声检查内容和重点存在差异。临床医生应根据孕妇及胎儿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超声检查。因产前超声检查的局限性,在产前超声检查前,应充分告知孕妇及家属产前超声检查的内容及局限性,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③ 需在早孕期明确多胎妊娠的绒毛膜羊膜囊性,可通过孕囊及羊膜囊的数量、胎盘数量、λ征(或双胎峰征)、T征等。绒毛膜羊膜囊性与胎儿后期管理及预后密切相关,因此应在早孕期尽早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