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轻笑着,其实我们都是同类,谁又会刻意地喜欢谁呢。我看着他的眼,这时,我才感觉,我们像是失散了很久的恋人,没有一点隔阂的感觉。
他笑着说,多亏你那次踩了我的脚啊,否则我们也贫不起来,贫不起来不要紧,想不到还会在网络上碰到,博客还真是个好东西啊,本来这是我的工作博,我决定以后都勤快经营,为了感谢它把你带给了我。
然后我带他下馆子,还带他爬雁荡,楠溪江飘流,然后泡吧,想不到在酒吧他跟歌手一扯就扯个没完,完全像是找到了知已,把我甩到了一边。
然后他们开始配合合作,他还唱了一首谢天笑的《永远是个秘密》,底下的人都疯狂了,我也惊呆了,他居然会把这歌给唱得这么好。
他下台后,我像一个陌生人一样地审视着他,你是在报社上班的吧。他点了点头,是啊。
你确认你是不是歌手吗?
他嘿嘿地笑,我知道我唱得好,但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作谢天笑的,其实我一直很喜欢音乐,曾在学校里搞过乐队,但是,没有坚持下去,我爸妈总觉得我不务正业,没办法,管得紧,就荒废了,但是,毕业了又有了工作后,终于可以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了。
我有点忧郁地看着他,我倒希望你是歌手,这样,就可以呆在这里发展,这样,我们也就可以天天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