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亚当·斯密的自由主义,凯恩斯主义认为,凡是政府调节能比市场提供更好的服务的地方,凡是个人无法进行平等竞争的事务,都应该通过政府的干预来解决问题。凯恩斯强调政府的作用,即政府可以协调社会总供需的矛盾、制定国家经济发展战略、进行重大比例的协调和产业调整。它最基本的经济理论,是主张国家采用扩张性的经济政策,通过增加需求促进经济增长。
不过,在20世纪70年代,世界上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陷入了“滞胀”的状态,无论政府如何挥舞那只“看得见的手”,经济总是停滞不前,而物价却在不断地上涨。这便是“政府失灵”的状况。
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人们普遍寄希望于“两只手”的配合运用,以实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的转变。我们应该正确看待政府干预的积极方面及其局限性。
对于我国而言,政府干预的主要作用就是,指明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重点;通过制定法规,规范经济活动参加者的行为;通过采取命令、指示、规定等行政措施,直接、迅速地调整和管理经济活动。其最终目的是为了补救“看不见的手”在调节微观经济运行中的失效。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政府的作用发挥不当,不遵循市场的规律,也会产生消极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