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纲要》的部署,国务院办公厅于2010年12月初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启动了一系列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探索:
一是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探索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有效途径。上海、天津和成都在内的各个地区确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方案,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探索城乡教育体系化发展的有效途径。
二是创新体制机制,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制度,实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多种途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福建省在全国率先提出将县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提高到城市学校水平,核增的6 500个编制用于补充农村小学紧缺学科。组织县域内教师在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之间合理流动,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的校长也要进行交流。
三是完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体制机制,探索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随迁子女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保障制度。江西省人民政府要求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地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免交学杂费,免收借读费,免费提供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