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煜生是被江苏省政府主席顾祝同以违背《出版法》为名下令拘押,后又依据所谓《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将其枪杀的。刘煜生所做的事,无非是在该报副刊《铁犁》刊登了4篇短篇小说,其中出现过这样一些句子:“一队咱们祖国的兵,向左边退下,自然隐隐的右边上来的是敌人”,“地上泛起工潮,添上一片红”,“铁的纪律”,“奴隶们争斗吧,一切旧的马上都被冲倒,时代已敲起丧钟,一切眼前就要葬送”。刘煜生被捕后曾于狱中泣血上书国民党监察院院长于右任,申诉自己无辜。据他解释,4篇短篇小说发表,该报副刊主编和投稿人发表前都曾声明“文责自负”,与他并无直接关系。于右任接到刘煜生的上书,曾派遣调查员马震赴镇江调查。因顾祝同恰好不在江苏,省府秘书长金体乾、秘书姚鹤雏、保安处秘书冯沛三等都借口案情重大,对人犯须“绝对隔离、案卷亦绝对秘密”,拒绝了马震调卷审阅的要求。而省府人员所谓的案情重大,据刘煜生妻张若男称,不过是因为刘煜生在该报报道过省府鸦片公卖的秘闻,得罪了顾祝同,顾祝同因此才借文字狱罗织罪名,必欲杀之而后快。此事揭露后,舆论哗然。再加上此时又传来《时事新报》驻京记者王慰三被枪杀案,造成新闻界人人自危,各地同仁纷纷发电抗议,从而形成了一股抗议风潮。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于1933年2月1日在上海华安大厦召开执委会,宋庆龄等决定发表中英文宣言以昭示国人与世界。宣言尖锐指出:“顾祝同滥用权力,既非法拘禁刘煜生至五月之久,又悍然抗拒监察院之调查”,“此种蹂躏人权、破坏法纪、黑暗暴行,已明白证明顾祝同实质上与北洋军阀毫无二致,也即为我全国人民之公敌。为维护人权,对于顾祝同之军阀暴行,全国人民,应共起而作坚决之抗争”,“政府如无以裁制此种暴行,实为政府之大羞”。宣言要求政府:(1)迅将顾祝同及有关系负责人员免职,并依法惩办;(2)公布顾祝同所认为“宣传共产”之《江声报》副刊所刊载诸文;(3)切实保障民权,务使以后不再有同类之事实发生。民权保障同盟公开谴责蒋介石手下的高官,为一名普通记者鸣不平,在社会上产生了不小的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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