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国中之国”——租界的出现
英、美、法等国又逐步将不平等条约所赋予的在五口地区赁房造屋居住的特权扩大,延伸为列强可以在条约口岸租划成片地界以为居留地,从而逐步在中国土地上形成了一个个“国中之国”——租界。
英国是第一个在中国土地上攫取租界的国家。1843年上海正式开埠后,英国驻上海领事巴富尔利用中英《南京条约》《虎门条约》的相关条款的规定,向上海道台宫慕久要求在上海划出一块仅供英国领事、侨民占用的居留地。宫慕久认为华洋分居可以减滋事端,乃将划定上海外国人居留地作为地方事务处理,与巴富尔进行谈判,并签订了《上海租地章程》。1845年12月29日,宫慕久以道台名义,用告示的形式公布了这一章程。据此,巴富尔将上海洋泾浜以北、李家庄以南、东起黄浦江岸地方,划为英国侨民租住之地。次年9月,宫慕久复与英方议定,以边路为英人租地之西界。这样,这块面积约为830亩的地段成为英国人占用的居留地,亦即后来的上海英租界。继英国之后,法国、美国也依据中法《黄埔条约》和中美《望厦条约》的相关条款,在上海勒索独占的居留地。1848年1月,法国第一任驻上海领事敏体尼一到任,即在上海县城与英租界之间的地段内租地造屋,设立领事馆,并开始援引英国先例,向上海当局勒索居留地。上海道台吴健彰迫于法国压力,于1849年1月发布公告,将南至护城河、北至洋泾浜、东至广东会馆至洋泾浜一段河岸、西至关帝庙至周家木桥,总面积约为986亩的地段,划为法国租界。美国则迟至1867年6月,也在上海勒索到从“壕沟起,沿苏州河至黄浦江,过杨树浦三里之地,由此作一直线至壕沟”的面积约为1856亩的辽阔地段,为其租界地。英、法、美等国在租界地内非法设立工部局,实为租界政府,以为殖民统治机关,下设有军警、监狱、会审公廨等,拥有租界地内征税、审判、管理市政、教育卫生等权利,剥夺了中国政府在外国租界地区的行政司法主权。后来,西方列强将租界制度推行到广州、厦门、福州、杭州、苏州、天津、营口、奉天、安东及镇江、九江、汉口、沙市、重庆等中国沿海及内地沿江重要城市,成为它们对中国进行军事侵略、政治奴役、经济掠夺和文化腐蚀的堡垒和基地。同时,由于西方列强迫使清政府承认其于租界地之内的独立的行政权、司法权、治安权、市政权及其他主权,因而租界俨然“国中之国”,对中国的领土主权进一步构成了巨大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