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明不白的审案当中,还不乏滑稽可笑的场面。预审法官说不找律师,就会给他指派一位。默尔索表示这样太方便了,司法机关连这些具体问题都负责给解决,他便同法官一致得出结论:法律制定得很完善。而且对法官这个人,他也觉得“非常通情达理”“善气迎人”,要离开审讯室时,甚至想同法官握手,幸好及时想起自己有命案在身。一次次审讯,法官和他的谈话变得“更加亲热”了,甚至让他产生了“亲如一家”的可笑印象;有时法官还把他送到门口,重又交到狱警手里之前,拍拍他的肩膀,亲热地对他说一句:“今天就这样吧,反基督先生。”
这种反衬手法的巧妙运用,更加突显了荒诞的效果。而且怪得很,话说得越明确,意思就越模糊。经过数月审理,按预审法官的说法,默尔索的案子“进展正常”。可是,确知他不信上帝之后,预审法官对他就没有兴趣,“事情就再也没有进展了”,已经把他的案子“以某种方式归类了”,还打趣地称他为“反基督先生”。案子进展怎么叫“正常”,“再也没有进展”又从何说起;而案子“归类”似乎很清楚,“以某种方式”,又意味有多少令人猜不透的名堂。